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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健康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作者:名阳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728  更新时间:2012-04-10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岁—60岁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交费期限:趸交、10年、15年、20年、30年交
    保险责任
    一、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定义的手术,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定义的手术,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3%×保单经过的整年度数)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首次达到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定义的手术,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3%×保单经过的整年度数)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1%×保单经过的整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1%×保单经过的整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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